近日《保险周刊》接到很多车主来信,咨询相关汽车出险后的理赔事宜。
本期《车险顾问》将向读者介绍关于汽车超载乘车人数与私车拖运的理赔事宜,希望广大车主能以此为戒,多了解车险条款,保护自身的保险权益。
读者来信(一):上周末我去亲戚家作客,离开时已是夜深人静,马路上连出租车都难看见,我便要求亲戚们搭乘我的普桑车,6个人挤一挤,顺便送他们回家。可路上不幸撞到路边栏杆,由于当时车速较快,车内众人顿时前俯后仰,几乎每个人都有擦伤,甚至有人还骨折。
我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询问现场定损员,受伤亲戚们的医疗费用能否以车上人员责任险进行理赔,可被告知难以理赔,为什么?
陈先生
专家回复:车超载不可赔
众所周知,汽车超载货物会导致汽车制动迟缓等其它危险状况,使汽车处于不安全行驶状态,容易导致汽车追尾等事故。同样,当汽车的人数超载时,就好像货物超载一样,同样使汽车处于危险行驶状态。
陈先生的普桑车最多载客人数不应该超过5个人,可现在连同陈先生,共有7个人坐在汽车上,人数很明显超载了。根据车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装载要符合规定,即无论是货物还是坐车人数,都要符合汽车安全行驶的标准,否则保险公司将有权进行拒赔。
同时陈先生由于坐车人数超载行驶汽车,至于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恕难理赔,只能由陈先生独自承担经济损失。
事故分析:挤一挤,挤出拒赔
车险专家分析,如今不少车主偶尔会超载乘车人数行驶车辆,存在以下认识误区:
有些车主不熟悉车险条款,往往以为货物超过装载标准才算超载,超载一两个人其实也谈不上超载。可试想,如果当时车主们知道超载乘客人数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的,又有谁会“顶风作案”呢?
如今很多保险拒赔案例的发生,并不是由于投保人故意的行为,而是出于对车险条款的无知,这种无知导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理赔与否的标准上存在分歧,造成理赔纠纷,更使保险条款成为摆设,影响人们对保险功能的认知。
如何将保险条款深入人心,不仅是保险公司需要多作宣传,更需要广大投保人自觉地去了解,以捍卫自身的保险权益。
此外,有些车主对于自身驾驶技术存在盲目自信,总觉得即使超载一两个人,自己驾车只要稍微小心点,开慢点,就能人为地规避汽车危险行驶的风险。但有些交通事故绝不是依靠驾车技巧所能躲避的,而超载乘车人数又主观地增大了汽车出险受损的危险性,广大车主切不可心存侥幸心理,应该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与相关车险条款安全驾车,即使汽车不可避免地遭遇车祸,保险公司就能承担起理赔责任,减少您的经济损失。
当然有些车主会超载人数,完全是基于助人为乐的好心,正如陈先生一般。诚然,助人为乐的确值得尊敬,但这却不能成为出险获赔的理由。只有车险条款规定的属于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才有资格获取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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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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