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保险主要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人寿保险。
A.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被称为定期寿险,它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5年、10年、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65岁。如果被保险人在规定时期内死亡,保险人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金。 定期寿险有如下特征:
a.保险费较低廉。由于定期寿险不含储蓄因素,保险人承担风险责任有确定期限,所以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定期寿险保险费低于其它寿险,而且可获得较大保障。
b.可以延长保险期限。许多定期寿险单规定,保险单所有人在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不必进行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都可以延长保险期限。规定这项选择权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否则,被保险人可能在保险期满时因健康状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再取得人寿保险。
c.可以变换。即被保险人不必体检,不论健康状况如何,具有把定期寿险单变换为终身寿险单或两全保险单的选择权。这种选择权一般只允许在一个规定的变换期内行使,如65岁以前。定期寿险可以变换的特征可以消除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经济能力变化对投保人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被保险人将来的可保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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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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