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团中,许多旅行社充当意外保险代理人。但是,也有一些旅行社非法向消费者提供“黑保险”政策,只有在合同中,定期保险单才不会通过意外保险给顾客。在此,我想提醒大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我们必须说明意外险的种类和保险范围。
记者说,他想报名参加成都九寨沟的一个旅游团。工作人员热情地发了几条报价。价格表清楚地表明没有旅行意外保险。许多客人认为旅游费用包括旅行意外保险,但实际上他们没有。”工作人员解释,强制交的是旅行社责任险,这是由旅行社交的保险,如果在旅途中出了意外,是旅行社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会按规定赔付;而旅游意外险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你这个行程是6天的,10元钱一份就够了,保额10万元。”不过她明确表示,没有旅游意外险保单,而是在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写明购买的险种以及保额。
后来,记者问了几家旅行社。答案几乎相同,表明没有政策,只有在合同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旅行社和保险公司签订了年度合作协议,通常以全队名义投保。每个旅游团将进入投保人名单,并在旅行前将其送交保险公司。一个团,一个政策号码,不能为每个旅游者提供保险单,而且个人不善于寻找保险公司。但是如果游客想知道他们是否购买了保险,他们可以被旅行社询问。
不过,实际上几乎不会有人去查看自己的投保信息。
保单黑幕
“黑保单”的确存在,利润很可观
“如果旅行社想贪下这笔保费,确实很容易。”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同行中就有人这样操作。
前不久,他们旅行社接下一笔业务,由于人数众多,是分给两家旅行社做的,在意外保险办理时,他和组织方的联络人联系,要求提供每名游客的姓名和证件号码,“可对方嫌我们麻烦,说有的旅行社就没有这么多要求,直接帮他们办好了保险。”这位旅行社负责人说,“你想想,怎么可能呢?现在保险公司都要求,必须将投保人的详细信息录入系统,否则无法生效。那说明什么?很显然,对方口中的那家旅行社压根没帮他们买保险,但是却算了保险的钱。”
他给记者算了笔账,旅游行业的利润并不丰厚,特别是一些做短线游“跑量”的,一个团也没有多少利润,一二十块钱的保费看起来不多,但积少成多也不少。比如一家小旅行社,一年1万名游客,每人10元,算起来也有10万元!如果这全被扣下来做为“利润”,那还是相当可观的。
“一般来说,正规的大旅行社犯不着为这一二十块钱去冒险,虽然出事几率不大,但万一出了事,岂不是要把自己赔死?而且还会惹出很多麻烦。” 他认为,“黑保单”肯定存在,不过,由于工作太忙导致有时候漏办了,也有可能。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最好也采取一人一保单的形式,杜绝有些旅行社或者个别工作人员钻空子。当然,每人开具一张纸质保单太费事,也造成很大浪费,建议每输入一名游客的名字,就自动生成一张电子保单,游客可以自己按单号去查询。目前一些网络旅行商已经采取这样的模式。
律师提醒
签旅游合同时
应注明险种和保额
“旅行社截留保险费,一旦发生意外,那么,不管保险单有无生成,旅行社将代为赔偿原本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政和表示,此前,南京曾有判例,因为旅行社截留了旅客的保险费,发生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死者的家属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死者家属的意见,判决旅行社参照保险公司赔付标准,赔偿了死者家属近50万元。
但贾正和先生说,对于普通旅客来说,在旅行社组织的旅行社里,一定要留下一颗心,看看是否有一种保险和旅行合同中的保险金额,“只要写下来,旅行社是否被拦截了,就行了。”旅行社不应影响旅游者的索赔。但是,旅行社应该要求,如果保险种类只在合同中规定但不在数量上,“保险费会因保险费的不同而大幅度变化”,例如,100元有10元。千元,20元,30万元。如果没有说明,一旦发生事故,索赔可能会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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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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