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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实现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

haoyi 2024年10月03日 255 0
前言:今年,我县安排专项资金93万余元,为全县2万余户建档贫困户5万余人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买单,实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参加本次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对象为:参加县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巫山实现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

“小病拖,大病扛,疼得受不了了直喊娘。”这是对农村一部分困难群众患病不敢进医院的真实写照。从今年起,这一现象将得到有效解决。今年,我县安排专项资金93万余元,为全县2万余户建档贫困户5万余人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买单,实现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
    据介绍,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作为面向农村贫困群众的一种特殊保险产品,是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的特殊金融扶贫工具,符合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科学扶贫、内源扶贫的新要求,具有投入小、缴费低、赔付高、理赔快等特点。开展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是探索金融扶贫到人到户精准扶贫的新模式,放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成效,降低管理成本和费用支出,探索“政府出资+国家扶贫+公司让利+农民参与”四方相结合统保模式,促进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参与扶贫开发的可续发展。
    参加本次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对象为:参加县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医疗保险、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建卡贫困户。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及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后的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保险费为18元/人/年。今年的起付标准为1.2万元/人。分段赔付比例为1.2万元—5万元(含)按40%比例给付,5万元—10万元(含)按50%比例给付,10万元—20万元(含)按60%比例给付,20万元以上按70%比例给付。保险金额为20万元/人/年。
    为切实搞好这一项惠民工程,县扶贫办成了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精心组织,搞好宣传发动,防范风险,稳步推进,全力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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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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