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人社局调整了2015年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起付线和缴费标准,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 1% 调整为 1.5% ;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 2 元 / 月 调整为 3 元 / 月 , 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 1 元 / 月 , 到 2016 年达到 5 元 / 月。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由3.2 万元调整到 3.7 万元,之后每年递增 5000 元,到2017年达到4.7 万元。
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 1% 调整为 1.5% ;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 2 元 / 月 调整为 3 元 / 月 , 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 1 元 / 月 , 到 2016 年达到 5 元 / 月,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缴费由医保经办机构从其每月应划转的个人账户资金中代扣代缴 。
重庆医疗保险起付线:
从 2015年1月1日起,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2 万元调整到 3.7 万元,之后每年递增 5000 元,到2017年达到4.7 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
重庆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15年度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015元的75%,即38261元,作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一档全年缴费1912.8元,二档全年缴费4208.4元。
2015年度,以个人身份参保一次性趸缴人员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执行2013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510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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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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