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医疗保险 正文

养老保险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haoyi 2024年10月05日 349 0
前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知识产权所得;(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但婚姻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其他共有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所得;(三)知识产权所得;(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但婚姻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其他共有财产。

养老保险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其他应共同拥有的财产”是什么?《婚姻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取得进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金。根据这一规定,养老保险无疑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养老保险金怎样分配

既然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养老保险金的支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那么养老保险金又该怎样分配呢?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本规定,离婚时一方不退休,又不符合领取抚恤金条件的,另一方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取抚恤金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婚后支付的抚恤金,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因此,个人在结婚期间在养老金账户中实际支付的部分是相同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地址: https://qcautohits.com/q/103475.html

文章来源:haoyi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置顶
置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