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9岁,2004年把户口转到了郑州,现在还能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吗?”昨天下午,市民张先生向大河报记者询问。而随着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提高,连日来,记者不断接到类似的咨询电话。市民询问的要点集中在:年满60周岁后,如果此前没参保,还能不能参保享受待遇,让自己老有所养。
对此,郑州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在受访时解释说,根据郑州目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郑州市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郑州市就规定,参保者不设年龄上限,即使超过了领取待遇年龄60岁,也依然能参保。” 以69岁的张先生为例,究竟该如何参保?该负责人介绍说:“凡年满60周岁的未参保者,均可到郑州市人社局在全市设置的服务网点办理参保业务。” 待遇享受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参保后不往个人账户里缴费的,仍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金(含中央基础养老金和地方财政基础养老金补贴)上调,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45元,每人每月120元。”该负责人说。 另一种情况是,参保后按缴费档次一次性补齐15年费用,即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需要提醒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参保者不享受政府财政补贴,但会有丧葬补贴。”
另外,对于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到郑州的参保人员,该负责人提醒:“制度明确,参保且暂未领取待遇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度,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而已经年满60周岁并领取待遇的,则无法跨区域转移。” 需要强调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也可按规定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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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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