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社保相关数据1、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名字变更身份证号码或者名字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填写两份数据修改表;名字变动较大或者变更出生日期中年份和月份的还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变更批文。
2、变更职工缴费基数变更职工缴费基数,原则上是不予修改,但是如果由于单位在基数申报时填写错误,而进行的缴费基数变更,是准予修改。需要填写两份数据修改表,单位盖公章,附变动基数职工的上一年度全年工资单和记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且需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确认。3、变更单位名称、单位法人、单位地址填写两份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盖公章。单位名称或法人变更需附工商局变更批文复印件;地址变更需附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江宁区社保所地址:天元东路52号因泰莱大厦一楼单位欠费多月,个人补钱转出员工办理停保时需将欠款结清才能停保。若单位已经倒闭或者法人失踪,单位社保费用无法征收的情形。有两种处理办法:1、由地税部门出具所在单位为非正常户,无法征收社保费证明。员工可选择将自己个人的那部分欠款结清后方可办理停保手续。
个人结清欠款时,将单位欠款总额除以在职员工人数总和,得出欠款平均数,个人按欠款平均数缴纳。缴纳完由个人承担的欠款后,个人方可停保。2、如果员工不想缴纳需个人承担的这笔社保费用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两份变动花名册,且在变动花名册上填写“自愿放弃欠缴时间段的缴费记录,并签字确认。”如果采取第二种处理办法,员工须知:员工缴费记录中单位欠缴社保费这段的记录时间是没有的。 江宁企业之间的参保职工调动条件:两个单位均在江宁且都是同一集团下属公司,方可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需附南京市江宁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关系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花名册上需盖两个单位公章,同时附调令,调令也需两个单位盖章。调令表明原单位同意员工调出,新单位同意员工调入。关系变动花名册上第四栏变更原因一律填写调动。
员工办理调动手续需要跟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上一单位合同终止日期次月开始。若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则不可以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注销手续的同时需将原单位所有员工停保后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办理录用手续。若两个单位是同一个法人的情形,也是不可以办理调动手续的。办理流程是先停保,然后再参保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江宁条件:本地户籍人员在江宁个人或单位已经办理参保手续非本地户籍人员由单位在江宁办理参保手续且女不超过40周岁,男不超过50周岁。手续:本人带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接手续由江宁社保和转出地社保机构联系,等原参保地社保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寄到江宁社保且转移基金已到帐将转移账户与江宁帐户合并。
江宁基本养老保险转出:条件:江宁社会保险关系已经暂停手续:本人带身份证江宁医保卡或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到柜面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给对方社保机构,接下来的转接手续由转入地社保和江宁社保联系办理。若需代办,需提供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办理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一份。 停止预征手续预征费用是指在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当月,根据企业目前需要参加保险人数进行预收的社保费用。预征费用的目的就是催办单位在办理完各项证件以后,及时给员工参加社保,做到应保尽保,切实维护好各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各缴费单位对缴费数据有异义的,必须先按规定缴纳费用,然后再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经核定后,于次月将核定情况告知区地方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再据此进行调整。
在企业经营时,单位实际参保人数及参保月份与企业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时填报的数据不符时。参保单位需到社保部门重新核定人数和月份,办理停止预征手续。需提供该单位最近三个月的记账凭证和工资单,且需要法人参加保险。若法人在外单位投保,则需提供法人投保证明;若法人已到达退休年龄,则需提供法人退休证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不可以。需停保,把保险参进单位。工资单、记账凭证上所有员工均需投保,若有员工社保关系在外单位的,则提供该员工外单位社保机构投保证明,若有超龄或退休人员,则提供身份证或退休证复印件。各项手续办理完之后。
在办理次月,会把之前所收的预征款以充抵社保费的形式退还给单位。如有其它情况另行解释。异地转入保险与江宁区保险重复退费外地转入保险与江宁区保险重复退费江宁区为单位正常参保人员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1份②退费表格一式两份填好盖江宁区参保单位公章③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江宁区为暂时中止人员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建行账户复印件1张。江宁区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保险重复①异地转入接续信息表复印件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③建行账户复印件1张。 南京市保险与江宁区保险重复退费江宁区为单位正常参保人员①南京市参保缴费清单②退费表格两张填好盖江宁区参保单位公章③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江宁区为暂时中止人员①南京市参保缴费清单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建行账户复印件1张。江宁区为自由职业者缴纳保险重复①南京市参保缴费清单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③建行账户复印件1张。业务办理时间:每月4至20号办理社保登记证注销、社保费零申报和个人放弃单位欠费后停保须知一、办理注销提供的资料: 1、有人参保:需对参保人员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需提供: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 税务部门提供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终解备案减少花名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2、无人参保:无需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只需提供:税务部门提供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二、办理零申报提供的资料: 1、有人参保:需对参保人员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需提供: 最后一个月缴费票据; 地方税务部门提供的近期一个月的纳税零申报证明原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法人参保证明;如法人在本市内参保且根据本人身份证、姓名能在本市参保系统中查到在单位参保,则无需提供法人参保证明; 《终解备案减少花名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单位暂不缴纳社保情况说明书》;2、无人参保:无需办理停保和终解备案,只需提供:地方税务部门提供的近期一个月的纳税零申报证明原件;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法人参保证明;如法人在本市内参保且根据本人身份证、姓名能在本市参保系统中查到在单位参保,则无需提供法人参保证明。三、非正常单位职工办理放弃欠费后停保手续提供资料:如只剩最后一名职工,须出具地税部门提供的非正常户或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或按规定办理零申报手续。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法征收社保费达3个月以上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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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ao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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